客户须知
本公司声明:委托本中心所译稿件或声像制品,不得用于危害国家安全、公众利益等违法
、违规之目地;
本公司尽最大努力确保翻译的质量,但对其使用不承担任何连带或非连带责任;
本公司所承接之稿件要求文字图表清晰,以翻译人员能看清楚为基准;
本公司所承接声像制品,要求图像清晰、发音清楚,以翻译人员能听清楚为基准;
本公司对需公证类的稿件要求客户同时提供清晰的原件及与之相符的复印件,对有疑问的原
件及复印件,本公司有权谢绝翻译或对译文盖章;
本公司承译稿件中,原则以原稿为唯一标准,但对非法律类稿件,可根据客户要求做适当增
删或修改,对此客户须在签约时以书面形式提出;
本公司对客户的稿件采取分类保密管理,确保客户利益;
本公司对译文提供交稿后三个月保质期服务,其资料及电子文档也相应保留三个月时间,逾
期将予以销毁,客户如对译文有何异议也应在收到译文后三个月内提出,逾期本中心将视译
文已被客户无异议的接受,其相应保质期服务终止;
本公司在承接稿件或声像制品翻译之前,须与客户签订《客户确认单》。客户应逐项如实填
写,如有特殊要求请填写在合同备注栏中。由于填写错误而产生的后果本中心不承担任何责
任;
依据1991年6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有关条例,本公司对译文享有著作
权,客户如将译文用作盈利之目的,须向本中心支付报酬。报酬计算方法:最低每件译文每
次使用费为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
本须知如有变动恕不另行通知;
本须知的解释权属上海拓达翻译公司。
(本公司拥有对本须知的最终解释权。未尽事宜欢迎与本公司接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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